一、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13年4月11日智著字第11360005140 號函辦理。
二、因著作權法第46條至第48條規定,針對屬於學校課堂教學延伸的遠距教學如利用他人著作時,增訂可合理使用他人著作之規定,使教師能安心授課。為協助各級學校、教育機構之相關人員了解新修正之著作權法規以及著作權基本觀念,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於本(113)年6月20日(星期四)及8月20日(星期二)舉辦「教育人員遠距教學著作權」宣導說明會2場次舉辦,凡參加本活動之教師及公務人員可核予終身學習時數2小時。
三、旨揭說明會採Cisco Webex視訊直播方式進行,自113年5月9日(星期四)上午9時起開放網路報名,請逕至「智財活動通」(https://activity.tipo.gov.tw/tw /mp-1. html)線上報名,並請核予貴校參加人員以公假辦理。
四、檢送「113年度教育人員遠距教學學著作權宣導說明會場次及活動流程表」1份,如有疑義逕洽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聯絡人周小姐,電話:02 23767142、電子郵件信箱: zse00806@tipo.gov.tw。活動流程表